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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
发表时间:2008-3-1 11:12:5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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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07年修订)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二、采矿业
1.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限于合资、合作)
2.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3.低渗透油气藏(田)的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4.提高原油采收率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应用(限于合资、合作)
5.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限于合作)
6.油页岩、油砂、重油、超重油等非常规石油资源勘探、开发(限于合作)
7.铁矿、锰矿勘探、开采及选矿
8.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
9.海底可燃冰勘探、开发(限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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