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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管理探矿权“圈而不探”现象

发表时间:2007-10-26 18:59:5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建议,应该对探矿权“圈而不探”的现象加以严格管理,要制订实施闲置超过2年就予以收回的监管惩处制度。请听浙江台记者施晨燕、沈杭珍发来的报道:

  早在20世纪末,全国上下就对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进行了变“行政划拨”为“有偿使用”的探索性改革,截至目前,全国有一半以上的省(市、区)出台了规范和培育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而且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实行了以竞争方式有偿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王松林认为这种有偿使用的做法不旦能最大限度的调控矿产资源配置,还能起到规范矿产市场的良性作用。

  可让他担忧的是,这些年来,全国各地都出现了探矿权人“跑马占地”或炒卖探矿权的现象,而且相关管理机关也没有出台有效的管理措施。他预言,随着矿产品价格的不断攀升,这种现象会愈演愈烈,最终影响的是矿产的正常供给。

  对此,王松林给出的建议是:“2年不用,1年不用,你圈而不探应该说也是违规的,要有监管惩处的措施,比如2年不探,我要收回,1年不探,要收闲置费,采取这种类似的经济手段,来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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