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务 |矿业法规 |矿业动态 |图片新闻 |本站公告 |企业设立 |律师推介 |矿权交易
|律师风采 |广西矿业 |名家分析 |东盟矿业 |国家政策 |矿权知识 |公司事务 |矿业知识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首页>>>矿业法规>>>正文

矿山安全的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08-3-12 20:22:3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每一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禁穿化纤衣服)和工作鞋,携带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发火物品。入井前严禁喝酒。
    2、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半年检验一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查一次。

    3、“一通三防”指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矿尘防治和矿井火灾防治。

    4、井下透水有哪些征兆?

    (1)煤层发黑发暗;

    (2)巷道壁或顶板“挂汗”;

    (3)煤层变凉;

    (4)作业面顶板淋水加大,或出现压力水头;

    (5)工作面湿度降低;

    (6)水叫;

    (7)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8)矿壁或巷道壁“挂红”。

    5、煤矿自燃发火的征兆有哪些?

    (1)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

    (2)出现火灾气味,如煤焦油味、煤油味等;

    (3)人体不适,如头痛、闷热等;

    (4)火区流出的空气和水温度增高。


·相关新闻

·2008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专·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推荐文章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
·采矿权和探矿权在资产价值上
·《资产收购合同》
·本站熊潇敏律师担任中国-东盟
·股东会决议 
·本站律师团服务过的客户
·本站首席律师:熊潇敏律师简介
·熊律师担任广西凯栢矿业公司
·远东律师事务所简介
·联系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2号富
远东风采
   

远东律师事务所 新加坡星展银行
8月8日本站熊潇 远东律师事务所

热门推荐
   

·新加坡星展银行副总裁一行访
·8月8日本站熊潇敏律师接受广
·远东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广西区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3D地图)
·煤炭日益制约经济 将步石油后
·多家投资机构预测 国内油价调

走近远东
   
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楼东区远东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QQ:364891594